Ban to Visit(禁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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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link 于 2008-4-24 22:45 发表 现在对原创作者保护非常严格,如果回复中存在不尊敬楼主的言语,直接扣威望赶出自拍区,严重的还会被删除ID。上次在建议区有人侮辱你,直接被飞鹰老大删除了。保护原创作者是我们版主必须尽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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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夺爱书生 于 2008-4-25 07:09 发表 看了水墨姐的告别帖很是难过呢~ 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没想到在茶坊还可以见到你,感动~ 其实论坛喜欢你的兄弟们大有人在啊 表被个别垃圾影响了sis声誉 还是期待你可以早日重回自拍区哈 你的帖子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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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情侣 于 2008-4-25 11:20 发表 水墨姐姐,好啊,你的照片我一张都米有见到,好多狼友你的照片每张都是经典,我怎么都不及你的美丽,好想认识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