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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咨询:关于修改后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3:18     标题: 咨询:关于修改后的公告

进公告区,查看"论坛加分标准灌水定义与处罚",发现已经被修改.特别是关于"对灌水的处罚:"做了重要修改
"
首先是一般灌水(扣10分):
(1)汉字回复少于十个字,或者拼音和英语单词少于十个词,严禁出现用没有意义的字、 词、单词(如:沙發,頂,好,第一,谢谢,谢谢楼主的发贴,谢谢,同意,第二,ok,good,支持楼主发贴,hao,zhichi....)回贴"


原来是这里是"汉字回复少于5个字,或者拼音和英语单词少于4个词[是4个词还是5个词忘记了] ,虽然只有几个字的修改,但是这样的修改应该说是最重要的修改之一.
此公告的修改时间是多少?此公告修改部分执行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公告的执行的起始时间需要明确,由于没有通知,并不知道公告是哪一天修改的,如果比较早,就需要去修改这一段时间中自己的回复贴,不然就可能被新人按照新的"10个字"的版规举报,麻烦不断.[过一段时间后被新人举报以前的回复不够10个字可不是高兴的事情,谁都有被举报的可能,最好明确新规则执行的起始时间]

关于处罚的具体分数:
首先是一般灌水(扣10分):
比较严重的灌水(扣20分):
严重的灌水(积分扣至50分):
极其严重的灌水(积分扣至负分即删除ID):

这里的扣10分,扣20分和积分扣至50分都是指的金币数还是积分数?有歧义!需明确

图片附件: 对灌水的处罚.jpg (2007-4-2 13:18, 58.99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59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08


作者: 随欲    时间: 2007-4-2 13:24

1.关于字数 一直没有修改过
2.这里的扣分 指的是金币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3:28

引用:
原帖由 随欲 于 2007-4-2 02:24 PM 发表
1.关于字数 一直没有修改过
2.这里的扣分 指的是金币
我查过水,这个地方的公告我看过很多次,我记得很清楚是汉字5个字,单词是4个或5个,到现在还有的版块都还没有修改过,有的修改成了10个字,不信请去查看.

扣分如果都是指的金币数,后面的2项前加上"积分"2个字显然是不合适的,如果都是使用一种说法就不需要后面2项使用"积分',除非是强调后面的2项是扣的积分而不是金币.容易歧义,特别是最后"积分扣至负分即删除ID"这里的积分显然应该理解为"总积分",因为只有总积分被扣成负的才会删除id.
如果都是指积分,那么前2项就不合情理,扣10个积分就相当于500个金币.
如果前2项是指金币后2项指积分,最好能把前2项的"单位"改成"个",即扣10个金币,这很容易只需要改几个字就可以消除歧义.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4-2 03:28 PM 编辑 ]
作者: moohhoo    时间: 2007-4-2 14:00     标题: 回复 #3 woaisis 的帖子

是10个。以前BT区可能没有限制。

ps:A大的中文。大家能理解就ok。没有必要挑刺。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4:12

引用:
原帖由 moohhoo 于 2007-4-2 03:00 PM 发表
是10个。以前BT区可能没有限制。

ps:A大的中文。大家能理解就ok。没有必要挑刺。
是你自己不做调查就这样乱说,还是我在挑刺,请注意你的语言.
我使用了附件把几张图传上来,这是目前论坛上还没有修改过的版块版规和有的已经修改了的版块版规.大家可以仔细去看看,我不希望看到没有调查就随便给出结论的做法.
还有A大虽然中文不好,可是论坛的管理人员都中文不好么,可以提醒一下A大,有歧义的地方只需要改几个字就可以,几秒钟的时间而已.
我没有截图到以前没有修改过的公告,很遗憾,不过还有一个证明就是:如果大家都认为修改前的公告上写的是"10个字",那好,我现在就去各个地方查水,专门查不够10个字的回复,从我查到的量就可以说明是不是以前规定为10个字了,还有请各位在我没有查之前,最好去搜索一下自己以前的回复,把不够10个字的回复都马上改过来.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4-2 07:15 PM 编辑 ]

图片附件: 2007.4.2-1.jpg (2007-4-2 14:22, 110.85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50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21



图片附件: 2007.4.2-2.jpg (2007-4-2 14:22, 116.32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43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22



图片附件: 2007.4.2-3.jpg (2007-4-2 14:22, 128.05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47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23



图片附件: 新版规执行版块2.jpg (2007-4-2 14:22, 94.65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62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24



图片附件: 新版规执行版块.jpg (2007-4-2 14:22, 130.32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45
http://162.252.9.11/bbs/attachment.php?aid=169725


作者: 背影    时间: 2007-4-2 14:27

恩 楼主说的是正确的 以前是5个字
但是我们文区灌水的定义还是在总版规基础上按照前后文来对照
并不是一棍子打死一群人的

其他区的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 大家都说的人性化 假如都定死的话 玩的还有什么意思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4:37

引用:
原帖由 背影 于 2007-4-2 03:27 PM 发表
恩 楼主说的是正确的 以前是5个字
但是我们文区灌水的定义还是在总版规基础上按照前后文来对照
并不是一棍子打死一群人的

其他区的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 大家都说的人性化 假如都定死的话 玩的还有什么意思
有一种可能使我发这贴,因为总版规改成了10个字,所以以后进了新人就肯定按照新的10个字的版规去查水,不给出时间界限,那么在新版规颁布前的贴子就很可能被翻出来当作举报,到那时候我不想说话都不行,与其那时候申诉不如现在就要求管理们在颁布新规则的时候考虑到这一点.
我所以给出那么多版块版规的截图,是因为论坛有一条说明:1. 进入各区版块前请认真阅读版规,版规则和论坛规则不相冲突
.由此来证明修改过前的总版规中是写的"5个汉字".[没有直接截到图也只好如此证明]
在我个人看来这字数上的修改是最重要的修改之一,以后就可以看出有多大的影响,希望能解决我说的问题,以后不被人举报找麻烦.
至于是扣的分还是金币是顺便说的,动一下手就改了,毕竟是非常重要的公告内容.容易出歧义的地方,虽然现在老管理人员知道,以后新来的人对此有疑问也还需要时间去解释,对一般会员来说也会容易理解错误.我就是到现在都不能确定.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4-2 05:15 PM 编辑 ]
作者: 背影    时间: 2007-4-2 14:43

恩 会去定个时间的 其实还没开始实行
我们所有区的新版规都定好了 A大还没有审批结束
如果你参与管理团队 你就知道了
不过我总是感觉你是哪个斑竹的小号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4:56

引用:
原帖由 背影 于 2007-4-2 03:43 PM 发表
恩 会去定个时间的 其实还没开始实行
我们所有区的新版规都定好了 A大还没有审批结束
如果你参与管理团队 你就知道了
不过我总是感觉你是哪个斑竹的小号
你感觉错了,我不是论坛上某位版主的小号.你是副管理可以查到我 的ip.即使再注意,发贴子多了也是可以查出来是不是有一样的ip.
总版规已经修改,我本想去查自己以前的回复然后把没有够10个字的回复都修改过来,可是太麻烦,考虑后发此贴,希望以后不要因为这个字数问题被新人举报,举报以前的贴子的事情是发生过的,而且重的还被删除了id.还是咨询一下好.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4-3 02:22 AM 编辑 ]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4:58

引用:
原帖由 天鬼噬魂 于 2007-4-2 03:48 PM 发表
在SIS总版规中规定了回复字数不能少于10个字,英文回复不能少于10个单词的这一条!
你说的10个字是新修改后的,修改前是5个字,我的那几张截图就可以证明.我连续查水2天,总版规的页面就一直开着,字数问题我记得很清楚.可惜没有当时截图,现在要靠这种方式解释证明.
作者: 背影    时间: 2007-4-2 15:01

你的存款怎么这么多?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5:09

引用:
原帖由 天鬼噬魂 于 2007-4-2 04:04 PM 发表
新版规出来后,很多版并没有进后台修改,所以还是5个字为标准,所以说目前

应该是各版斑竹进行修改,以达到和总版规相一致!
是的,我关心的就是一个时间问题,希望在正式公布执行新论坛规则的时候要给个时间界限,使以后的查水的会员不要查此时间以前的10个字以内的回复,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很久别前的回复被现在举报并被删除id,我就查过这样的贴一大批.不然的话,我就需要自己去查找以前自己发过的回复贴,把不够10个字的都修改过来,这非常麻烦,还是确定个时间界限好.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5:11

引用:
原帖由 背影 于 2007-4-2 04:01 PM 发表
你的存款怎么这么多?
其中只有1万多是我在论坛活动得到的,剩下的都是"媚眼儿蓝 "收购qq号得到的.之前查过有关规定.
作者: 安子    时间: 2007-4-2 15:17     标题: 回复 #15 woaisis 的帖子

子,曾经曰过···强人!有Q币卖吗?有的话我买.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5:26

引用:
原帖由 安子 于 2007-4-2 04:17 PM 发表
子,曾经曰过···强人!有Q币卖吗?有的话我买.
没有了,有人收购才想起有一批号压在电脑中1年,翻开看都还活着.我对qq号没有兴趣,也不想换钱,于是都换成了论坛金币,希望论坛越来越好,不然我就压错方向了.
作者: 背影    时间: 2007-4-2 15:28

方向是对的 以后的金币就有用了~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4-2 15:36

引用:
原帖由 背影 于 2007-4-2 04:28 PM 发表
方向是对的 以后的金币就有用了~
这是内部信息,好信息!
感谢所有人的解答,希望最后新版规正式执行时候对于某些特殊问题能给出个时间界限,这样就解决了我和其他人的后顾之忧.于己于他人于论坛都有好处.:s_8:
作者: 三国无双5    时间: 2007-4-2 15:38     标题: 回复 #19 背影 的帖子

偶继续去奋战,呵呵,老V你什么时候来的.

不知道BT怎么处理呢还,如果按照总版规恐怕有20%以上的回复不和标准,挠头!
作者: txy12345    时间: 2007-4-2 17:21     标题: 回复 #15 woaisis 的帖子

我也好奇怪,怎么比副管理员还牛呀?:o
赶情是坐上了光速飞船!真是强人一个,原来是生财有道:P
作者: dvd2005    时间: 2007-4-3 10:43

最好有几个违规的实例而且要统一扣分好些,不然如果是点字数灌水的话,相信有百分之十的回贴有问题
作者: 信息使者    时间: 2007-4-3 10:52

W兄弟,真是浪费了大好人才。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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