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hua08 发表于 2010-9-2 09:59   全显示 1楼
人不风流枉少年,既然连血亲母女都能干,何况不是血亲的母亲,姐妹?如果不将其收入胯下,不是还要造成财产纠葛吗,与其这样造成公司的分类财产的分割,感情的分离,还不如干脆一些,来个一锅端全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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