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5楼的发言......下面同样是我的一家之言回应之,不代表其他看官
首先,在我的看法里面,作为一个政治团体,或是一个宗教团体也罢,在当今世界上维护和维持最基本的人权——》人的生存权利,这是必然的也是应当的。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不管是什么亲美也罢、什叶派也罢、逊尼派也好,没做到这一点的就是失职,而破坏这一最基本权利者,才是被我在1楼发言中谴责的“恐怖分子”
关于幼儿园为什么在政府部门附近,这一点我倒可以理解,太远的地方我看不到,但是至少在我居住的城市,xx机关幼儿园就在xx机关附近,方便家长在上下班时寄托孩子和接走孩子,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说他们有意为之是必然的,但要说诡计,未免太过了。
还有,亲美和“伊奸”,这两者之间可不是划等号的,按照你自己的定义【他们对伊拉克国家的独立造成更大的损害】者的话,“伊奸”可能很亲美人士,但是亲美人士却不一定是“伊奸”。
【对于炸死儿童我还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把儿童放在政府部门附近,是不是伊拉克伪政府有意而为之,这个真还难说不是伊拉克政府的诡计。想当年,鬼子扫荡叫我们的老百姓趟地雷的事情也发生过,难道我们埋得地雷就错了吗?】关于这句话,在下也不能同意,曰军逼迫我国老百姓趟地雷,可美军没有逼迫伊拉克儿童趟炸弹.....他们是在正常的日常生活中遭到了同国籍同种族同血脉的同胞主动扔过来的炸弹害死的,而这一次的炸弹主要针对目标对象却不是美军,受众和主题明显不一样吧?
还有,35楼的哥们从哪里的新闻报道中看到司法部是亲美的??我怎么没看到??话说,我记得楼下有一篇帖子是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年在日占区里做伪军政府工作的行政人员辩护的帖子,虽然不一定就是真理,但个人觉得有合理的地方,而把同理套用在这里我觉得也是合适的,不能因为他们在美战区里执行政府行政职能,就把他们一棒子的打死为亲美派,更不能因此借口就把他们人肉炸弹炸掉啊。
[ 本帖最后由 fridgejug 于 2009-11-3 11: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