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13:53   只看TA 41楼
哥们,让这女人滚,更不要帮她办事。连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还谈什么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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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tory 发表于 2011-4-20 14:36   只看TA 42楼
这个事情你女朋友做的不对,容易让人误解,呵呵!支持楼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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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9988 发表于 2011-4-20 14:42   只看TA 43楼
确实有点微妙啊,假设是你女朋友的女性朋友,你会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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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j503 发表于 2011-4-20 16:06   只看TA 44楼
这种女人,有心计,楼主小心,不定哪天就被卖了。还是上几次就甩了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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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客辣舞 发表于 2011-4-20 16:43   只看TA 45楼
你这女友之前要跟你商量一下嘛,再说了,女友又不是老婆,她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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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16:49   只看TA 46楼
武汉地,只能说那女的脑子有点不清白,这不是说自做主张。你父母知道自己未来的媳妇带着她的前男友去你家又会怎么想。

怎么还有这么脑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直接甩了,见面点个头就算了。就算你跟她在一起,以后你也没有好下场,不要说你了解谁,

你谁都不了解,女人。很善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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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17:42   只看TA 47楼
分的对,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才去过你家2次就样搞,以后是不是还要替你家开个办事处啊,这女人也太不怎么样。记得她前男朋友的好,那可以不分手啊,既然分手了哪来这么多的事事啊,她前男朋友帮过他很多忙,同样啊,既然成了男女朋友就应该帮忙,她怎么不说他在她身上打了多少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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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73 发表于 2011-4-20 18:17   只看TA 48楼
现在的人办事是欠缺考虑呢 虽说举手之劳 但是怎么都感觉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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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19:20   只看TA 49楼
呵呵,楼主还是用方言写的,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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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ppbt@163.com 发表于 2011-4-20 19:37   只看TA 50楼
楼主是贵阳人吧!里面的“去”字你都用“克”字,这是因为贵阳方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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