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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手机电影分享区正式招人的帖子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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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电影分享区正式招人的帖子的一点看法

刚才在手机电影分享区里的《手机区正式招人》这一个帖子里看到了一条让我迷惑不解的规定
引用:

本版规则
一、加入綜合区管理团隊,試用期一个月,不通過删除ID...
粗看没什么问题,毕竟这个可以防止一些人只是因为想得到版主的权限来申请这个职位,能让手机区更好的发展。但是仔细想想,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1、从A大一直强调的删除ID的几种情况里,并没有不通过试用者删除ID这一条。(因为我现在无法进入管理团队版块,这个是根据我原来在HTTP区任职时的记忆所写。若现在发生改变,请无视我的这篇帖子)

2、未通过试用会有很多原因,如果仅凭未通过试用就删除申请者的ID,会不会打击面太大,从而让更多的人不敢来申请手机区的版主?试用,本身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

所以,我希望手机区的版主能在出台版面规则的时候考虑得更为细致一些。。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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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手机区的特殊版规,适用于整个综合区,包括楼主曾任职过的HTTP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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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真的有心加入管理团队, 并且能够每日保证有4--5小时以上的管理时间, 那么也就很可能通过考核.


"試用期一个月,不通過删除ID"   这一条确实有点打击积极性, 不过这都是防止有些人3分钟热度, 加入管理团队只为玩玩的心态.  

其实, 想通过考核并不难, 论坛里面有很多热心的版主都是乐于助人的, 楼主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问.  所以, 楼主并不需要担心 "試用期一个月,不通過删除ID", 只要楼主真心肯为论坛作贡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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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说没错,没有严重失误,失职外,一般都会通过考核的,论坛出台这样的规定,也出于对管理团队要严格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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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楼,我说过了我当时任职的时候并没有这么一条规定,所以我会写这个帖子。

回3楼,我并不是担心我通不过试用,我只是觉得这个规定看上去有点问题,有点以偏概全了,毕竟未通过试用的情况有很多,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是不是在写这个规定的时候能写的更为详细一点,清楚一点?现在这样看上去是高度概括的。

额  对不起  我的职业病又犯了。。

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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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楼主何时加入的HTTP区,  好像这条规定出现也蛮久的了.

无可否认, 这一规定可能有点以偏概全, 不过, 管理层都是很人性化的,  删除ID之前一定会经过慎重考虑.   如果真是遇到不可抗拒的未能通过因素,  肯定会从轻发落.   毕竟, 谁也不会贸贸然删除一个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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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或许是我当时加入的时候不知道这条规定吧,至少我记得J大的招聘帖里没有这么一条。

你也承认了,这一点有点以偏概全。其实,我不是想说这规定不对,而是希望版主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尽量的多考虑一些情况,把规则制定的尽量的严谨一些。这,才是我发这篇帖子的初衷。不然到时候如果有会员投诉,XX试用没过关,没有被删除ID,管理层包庇。虽然最后肯定能解释清楚,但是为何不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就把这个漏洞给堵上,不假后来人以口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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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 的帖子

似乎是从五月底实施的
很多事情做不到公开细致,有些人刚开始各极加入管理团队,但做过一段时间,领了点管理员的工资,新鲜劲过后,就不愿再做了,即提出各种理由辞职下权,上层管理人员再急着招人,这样很容易影响论坛的正常事务。如果楼主看仔细,对于管理人员的约束,并不止这一条,还分三个月下权如何处置、八个月下权如何处置等。同时,有些人确实是有自己正当的理由,暂时不能每日进论坛管理的,因版规所限,而且网络上不同于现实生活,管理层也没办法判断其真伪,同样被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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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 的帖子

做不做的到是一回事,写不写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版面规则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是为管理阶级服务的。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样的很笼统的规定不是不行,而是很容易让人钻了空子或者以后会耗费不必要的精力和时间去解释一些事情。我只是希望版主在写版面规则的时候尽量严谨一些。其他的,我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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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加入綜合区管理团隊,試用期一个月,不通過删除ID" 是写在综合区管理团队室 上面的版面规定.      

如果楼主去 查水员版主申请专区, 是看不到类似的说明的.   这句话是 手机电影分享区的版主复制了版面规定到招聘贴中,  一般会员是没有机会看到的.  所以, 楼主不要再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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